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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球比赛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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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分钟比赛的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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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分钟比赛的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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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规则第4.4.5款中提到的正式的记录表是经国际篮联世界技术委员会和国际篮球联合会批准的。 |
它包括1张正页和3张副页,纸张颜色均不同。正页是白色的,交给国际篮联。第一副页是蓝色的, |
交给竟赛的主办单位;第二副页是粉红色的,交给比赛的胜队;最后一张副页是黄色的,交给比赛的 |
负队。 |
注: 建议记录员使用两种不同颜色的笔,上半时一种颜色,下半时一种颜色。 |
如果情况许可,记录表可以用电子的方式准备和完成。 |
在比赛开始前至少以20分钟,记录员要按下列格式准备记录表: |
在记录表顶部空间内填写两队的队名。第一队总是当地(主)队。 |
至于联赛或在中立球场进行比赛,则第一队是秩序册上列前的队。 |
第一队是“A”队,第二队是“B”队。 |
如果比赛是联赛的一部分或是一场特定的比赛,记录员要填写: |
比赛名称。 比赛编号。 |
比赛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主裁判员和副裁判员的姓名。 |
记录员接着要填写两队球员的姓名。 |
“A”队占据记录表的上半部,“B”队占据下半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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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栏内,记录员要填写队员证件的号码(最后3位数字)。如果在联赛中,队员证件的号码只需在该队首场比赛时填写。
第二栏内,在比赛期间队员佩戴的相应号码一侧,记录员要填写该队员的姓名,将姓以及名字的首位字母都用印刷体字母书写。直接在该队队长名字后面标出(CAP)以示之。
如果球队出场少于12名队员,记录员要用直线将不参与比赛的队员的证件号码、姓名、号码等空格划去。
在图17记录表中的球队记录员要填人(用印刷体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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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体字母)该队教练员和助理教练员的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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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比赛开始前至少10分钟,教练员要: |
确认他们的名单,包括队员的姓名和相应的号码。 |
确认教练员和助理教练员的姓名。 |
指明比赛开始时上场的5名队员。 |
在记录表上签字。 |
“A”队的教练员要首先办理此事。 |
记录员随后在队员的号码旁边第四栏内画上一个小“×”并套上圆圈。 |
每次在替补队员首次上场比赛时记录员要重复这个程序:画上一个小“×”(不套圆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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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登记的暂停: |
要登记的暂停的记录应在适当的空格内登记一个大“×”。 |
在上半时给予要登记的暂停时要填写在队名下方适当的空格内。 |
在下半时和任一个决胜期要仿效这相同的过程。 |
在每半时或每一个决胜期结束时,没有用过的空格内要用两条平行线段划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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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规: |
队员犯规可能是侵人犯规、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或技术犯规,要登记在 |
该队员的名下。 |
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替补队员和随队人员的犯规是技术犯规或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要登记 |
在教练员名下。 |
要按如下规定登记所有的犯规: |
侵人犯规用“P”表示。 |
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用“U”表示。 |
违反体育道德的技术犯规“UT”表示。 |
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用“D”表示。 |
队员的技术犯规用“T”表示。 |
技术犯规: |
按照第 49. 21款,由教练员自身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造成的技术犯规用“C”表示。 |
因其它原因判给教练员的技术犯规用“B”表示。 |
判给教练员的技术犯规和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不记录在全队犯规之中。 |
涉及到罚球的任一种犯规(侵人犯规、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或技术 |
犯规)要在“P”“U”“D”“T”“C”或“B”的旁。 |
边加上相应的罚球次数(1,2或3)来表示。 |
涉及到罚则相同并按规则第58条(特殊情况下的犯规)规定抵消的双方球队的所有犯规要 |
在“P”“U”“D”“T”“C”或“B”的旁边加上一个小“C”来表示。 |
如果队员离开球队席而被取消比赛资格(第54条打架): |
在所有剩余犯规空格内都记录一个“F”(见例 1)。 |
如果这是该队员第 5次(或在4×12分钟的比赛中第6次)犯规,则"F"要登记在最后一 |
个犯规空格内(见例2)。 |
如果该队员已经是5或6次犯规(犯规出局),则在最后一个犯规空格中画上一个大 |
“×”覆盖在最后一个犯规(P、 D或 T)上(见例 3)。 |
注:在规则第54条情况下的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不记录在全队犯规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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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每半时结束时,记录员要在已用过和那些还未用过的方格之间画一粗线。 |
在比赛结束时,记录员要用一粗横线将剩余的空格划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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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队犯规: |
对 2 X ZO分钟比赛的半时中: |
无论何时,队员发生侵人犯规、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第54条打架除外) |
或技术犯规,记录员还应H三方向登记犯规队员的球队犯规。 |
记录员要登记在记录表上队名与队员姓名之间的“全队犯规”的方格内。 |
方格有两排,每排各有7个方格,一排用于上半时,另一排在下半时(以及可能发生的决胜期) |
使用。 |
当某队的队员发生犯规时,记录员要依次在方格内用一大“×”划掉1至7的方格。此后,当出现 |
第8次犯规时,规则第57条(全队犯规--处罚规则)的规定开始实行。 |
对 4 X 12分钟比赛的各节中: |
无论何时,队员发生侵人犯规、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对第54条打架除 |
外)或技术犯规,记录员还应登记犯规队员的球队犯规。 |
他要登记在记录表上队名与队员姓名之间的"全队犯规"的方格内。 |
方格有4排,每排各有4个方格,每排分别在每节(以及可能发生的决胜期)使用。 |
当某队的队员发生犯规时,记录员要依次在方格内用一大“×”划掉从1至4的方格。 |
此后,当出现第5次犯规时,规则第57条(全队犯规--处罚规则)的规定开始实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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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积分 |
记录员要记录两队按时间顺序得分的累积分一览表。 |
记录表上有4个“累积分”栏。 |
每一栏含有4列竖式方格: |
左侧成对的两列方格给“A”队记录,右侧成对的两列方格给“B”队记录。 |
在中间两列方格内是两队的累记分(160分)。 |
对有效的投篮得分,记录员首先要画一斜线/;对任一有效的罚球得分,记录员要画一涂实的圆圈。 |
在球队刚得分时,将其累积分按上述方法记录在总得分上。 |
然后在新的总得分数同侧,(新的/或。的旁边)的空格内,记录员要登记投篮得分或罚球得分的 |
队员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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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员必须遵循这些附加的要求: |
记录员投篮得3分时应在适当的栏内画一圆圈套住该队员的号码。 |
记录球队将球进人本方球篮得分时应记录对方球队队长得分。 |
记录当球没有进人球篮而得分(第43条干扰球)时应记录投篮的队员得分。 |
对 4 × 12分钟的比赛,在每节结束时记录员要用粗线画一圆圈套住每一队最后的得分数。 |
在每一半时结束时,记录员要用粗线画一圆圈套住每一队最后的得分数,并在最后的得分数和 |
最后得分的队员号码下面画一粗横线。 |
在下半时和任一个决胜期开始时,记录员要从得分的中断处继续按上述的方法记录。 |
比赛终了时,记录员要在每队的最终得分数和最后得分的队员号码下面画两条粗横线,随后他 |
要画一条斜线通到该栏的底部将每队剩余的数字(累积分)划掉。 |
无论何时只要可能,记录员要与球场记分板核对他的累积分。如果不一致,并且他的记录是正 |
确的话,他要立即设法纠正记分板上的比分。如无把握或其中一队对改正比分提出异议,则一旦 |
球成死球并停止比赛计时钟时立即报告主裁判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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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
上半时结束时,记录员要将两队的得分填人记录表下端的适当区间内。 |
他也要填写下半时和任一个决胜期的得分。 |
比赛结束时,记录员要填写最后的比分和胜队的队名。 |
然后记录员要在记录表上签字,接着由计时员、3O秒钟计时员、副裁判员和主裁判员进行会签。 |
主裁判员最后在记录表上签名,此举主裁判员最后在记录表上签名,此举结束了对 |
该场比赛的管理。 |
注:如果某队长在记录表的“球队抗议队长签名”栏内签名,记录台人员和副裁判员均要留下等候主 |
裁判员的处理,直至他允许大家离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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