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篮球技术竞赛篮球规则

第四章——球员,替补队员和教练

2007-10-09 00:37:16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每个队要按下列要求组成:

 

  对于2×20分钟的比赛,不超过10名合格的参赛的球员。

  

  对于4×12分钟的比赛或竞赛中一个队超过3 ...
 
 
   每个队要按下列要求组成:
 
  对于2×20分钟的比赛,不超过10名合格的参赛的球员。
 
  对于4×12分钟的比赛或竞赛中一个队超过3场比赛时,不超过12名合格的参赛的球员。
  
  一名教练员,如果球队需要,可配备一名助理教练员。
 
 其中一名合格参赛的球员是队长。
 
 
  比赛进行时,每队要有5名队员上场,并可按照第31条的规定进行替换。
 
  球队成员在场上并有资格参加比赛时为队员。球队成员没有在场上参加比赛或在赛场上,但没
 有资格参加比赛时为替补队员。
  
  当裁判员招呼某替补队员进场时,他即成为队员。当裁判员招呼那名队员的替换者进场时,该队
 员即成为替补队员。
 
  队员的服装要按下列要求配备。
   背心前后的主要颜色相同。
  在比赛中,所有队员(男性和女性)必须把他们的背心塞进短裤内。一体的服装时允许的。
   圆领衫不可以穿在背心里面,除非该队员有明确的医生书面证明。如果有这样的许可,圆领衫的
  颜色必须和背心的主要颜色相同。
   短裤前后的主要颜色相同,但没必要和背心的颜色相同。
   允许穿长于短裤的紧身内裤,但要与短裤的颜色相同。
 
  每个队员背心前后的号码须是清晰的、单色的,并与背心的颜色有明显的区别。
  号码要醒目,并且:
   后背的号码至少高20厘米。
   前胸的号码至少高10里米。
   号码的宽度不得少于2厘米。
   球队要使用4至15的号码。
   同队队员不得使用重复的号码。
  注:比赛中如果某队员改变他的号码,他要向记录员和主裁判员报告这一变更。
 
  主裁判员不得允许任何队员佩戴对其他队员有危险的装备。
   下列装备不允许:
    手指、手、手腕、肘或前臂部位的护具、模件、保护套,它们由皮革、塑料、软塑料、金属
   或任何坚硬的物质制造,即使表面做了软的包扎。
    能割破或引起擦伤的装备(指甲要仔细剪好)。
    头饰、头发饰物附件和珠宝饰物。
   下列装备许可:
    肩、上臂、大腿或小腿部位的保护装备,如果其材料被包扎,不会对其他队员引起危险。
    被适当包扎的膝部保护架。
    断鼻保护器,即使用硬质材料制成。
    不会对其他队员引起危险的眼镜。
    最宽为5厘米,由不会发生擦伤的单色的棉毛织品、软塑料或橡皮制成的头带。
 
  队员使用的所有装备必须合乎篮球比赛要求。任何用来增加队员的高度或能及的范围,或用任何
  其它方法得到不正当利益的装备是不允许的。
 
  本条中没有明确提到的任何其它装备,必须首先要得到国际篮联世界技术委员会的同意。
 
  注解:
   本条中关于合格参赛的球员服装号码的尺寸、颜色和位置的规定必须严格遵守。号码必须清晰可
  见,并易为裁判员和记录员辨认。
   背心上允许的广告不得干扰前后号码的可见性。背心上号码的尺寸无论如何不得缩小。
   球队必须至少有两套服装,一套浅色(最好白色),一套深色
   对所有的比赛:
    秩序册中队名列前的队(主队)要穿浅色服装(最好白色)。
    秩序册中队名在后的队(客队)要穿深色服装。
    然而,如果涉及比赛的两队同意,他们可以互换服装颜色。
   对于国际篮联主要的正式比赛,同队的所有队员要穿:
    相同颜色或是相同复合颜色的鞋。
    相同颜色或是相同复合颜色的袜子。
 
  队长在场上代表他的球队。必要时,他可以为获得必要的情况向裁判员提出请求。这样做要有
 礼貌,而且只能在球成死球并停止比赛计时钟时。
 
  队长因任一正当原因离开球场时,教练员要把他不在场期间代理他当队长的队员号码通知裁判员。
  
  队长可以担任教练员(见第15.6款)。
 
 在规则没有限定跳球者和罚球者的所有情况下,队长在跳球时要指定本队的跳球队员,在本队的罚球
 情况中指定罚球队员。
 
  至少在预定的比赛开始前20分钟,每位教练员或他的代表要将包括参赛球员姓名、号码、以及队
 长、教练员和助理教练员的书面名单送交记录员。
 
  至少在比赛开始前IO分钟,教练员要确认该队已登记的球员姓名、号码和教练员们姓名的名单,
 并在记录表上签字。同时指明开始上场的 5名队员。“A”队教练员要首先办理此事。
 
  只有教练员或助理教练员可以提出暂停请求。
 
  当教练员或助理教练员想要替换队员时,该替补队员必须向记录员报告替换请求,并必须立即做
 好上场比赛的准备。
 
  如有助理教练员,他的姓名必须在比赛开始前填人记录表内(他没必要签字)。教练员如因任何
 原因不能继续执行其职责,要由助理教练员代理。
 
  如果没有教练员或教练员不能继续工作,而记录表上又没有登记助理教练员或助理教练员也不能
 继续工作,队长可以担任教练员。如队长因任何正当的原因必须离场,他可以继续担任教练员。然而,
 如因被取消比赛资格而必须离场,或因受伤不能担任教练员,则代替他任队长的队员替代他当教练员。
 
  比赛中,仅允许在记录表上登记姓名的教练员站立着。这也适用于因任何原因而替代教练员的任
 何个人。
 
  注解:
   教练员已指定了某队员在开始比赛时上场,如果该队员受伤,只要主裁判员确认受伤是真实的,
  可以被替换。
   迟到的替补队员可以参加比赛,只要比赛开始前教练员向记录员提交的球员名单中已包括了他们。
   教练员(或助理教练员)是该队在比赛中唯一可与记录台人员联系的代表。他可以在比赛计时钟
  停止,球成死球期间进行联系,必要时可询问有关比分、时间、记录板、剩余的暂停次数或犯规次数
  等事宜。他与记录台人员接触的任何时候都必须是态度和蔼有礼貌。他绝不能干扰比赛的正常进行。 
   在教练员确认了开始上场的5名队员后,如果比赛开始前或比赛开始不久发现其中一名队员不是
  确认的5名队员之一,这名队员必须由原定开始上场的队员替换,对该队不登记处罚。

[错误报告] [推荐]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

精彩推荐

图片文章

热点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