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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013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竞赛规程发布

2012-10-24 17:09:27 作者:我乐NBA 来源:NBA中文网 浏览次数:0

  一、主办单位  中国篮球协会。  二、承办单位  各有关省市体育局训竞处(管理中心),有关参赛俱乐部。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  (一)时间:2012年11月24日—2013年4月5日。  (二...

  一、主办单位

  中国篮球协会。

  二、承办单位

  各有关省市体育局训竞处(管理中心),有关参赛俱乐部。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

  (一)时间:2012年11月24日—2013年4月5日。

  (二)地点:

  分别在各参赛俱乐部选定并经中国篮球协会审定批准的城市举行。允许各参赛俱乐部设置一个分赛场,但必须符合准入标准。

  四、参赛单位

  北京首钢、广东宏远、山西中宇、新疆广汇、东莞新世纪、上海东方、浙江广厦、福建浔兴、青岛双星、辽宁衡业、浙江稠州、吉林东北虎、山东黄金、八一富邦、天津荣钢、佛山龙狮、江苏南钢。

  以上17个俱乐部必须通过准入评估,符合《2012-2013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俱乐部准入标准》并与中国篮协签署有关准入协议后方可获得参赛资格。

  五、竞赛办法

  (一)比赛分常规赛和季后赛两个阶段进行,采用主客场赛制,一周三赛。

  1、常规赛:所有参赛球队进行双循环比赛,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

  常规赛排名办法:常规赛按比赛胜场数/负场数比率确定常规赛总排名,胜场率高者名次列前。

  如两队胜场率相同,则以两队之间胜负场次决定名次,胜场多者名次列前;如再相同,则以两队相互间得失分率排定名次,得失分率高者名次列前;若再相同,则以常规赛所有比赛总得失分率排定名次,得失分率高者名次列前。

  如三队或三队以上胜场率相同,则以相互间胜负场数排定名次,胜场多者名次列前;如相互间胜负场数相同,则以相互间得失分率排定名次,得失分率高者名次列前;若再相同,则以常规赛所有比赛总得失分率排定名次,得失分率高者名次列前。

  2、季后赛:常规赛的前八名进入季后赛。季后赛采用交叉淘汰赛(见“季后赛对阵图)。四分之一决赛和半决赛均采用五战三胜制(1—2—1—1),总冠军决赛采用七战四胜制(1—2—2—2)。常规赛名次列前的队多一个主场。

季后赛对阵图季后赛对阵图

  (二)决定联赛最终名次的办法

  1、参加季后赛阶段总冠军决赛的胜队为本次联赛的第一名,负队为第二名;参加半决赛的负队(即本次联赛的第三、第四名)和四分之一决赛的负队(即本次联赛的第五、第六、第七、第八名),则按照常规赛成绩来决定排名。

  2、没有进入季后赛的球队,则按照常规赛成绩决定排名。

  

  (三)竞赛规则及特殊规定

  1、采用中国篮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篮球规则》和国际篮联的规则解释。比赛场地使用2010年篮球规则新条款所规定使用的比赛场地。

  2、采用4×12分钟的比赛方式,其中第1、2节和第3、4节中间休息2分钟;第2、3节之间休息10分钟。

  3、一名队员已发生了6次侵人犯规和/或技术犯规,必须立即离开比赛。

  4、一节中某队已发生了5次全队犯规时,该队处于全队犯规处罚状态。

  5、每队在第4节和每一决胜期最后2分钟各增加一次30秒钟短暂停。

  6、投中篮后和第4节及决胜期最后2分钟内拥有掷球入界球权的球队请求暂停后,均在“掷球入界线”执行掷球入界恢复比赛(但本应位于前场端线掷球入界除外)。

  7、比赛用球:采用中国篮球协会审定并提供的7号联赛用球。

  六、参赛办法

  (一)球队报名。每队可报领队、教练员各1人,其他随队可坐在球队席专职人员最多可报5人,如助理教练员、体能教练员、球队管理、翻译、医生等;运动员18名(含外籍球员2人),有资格选择亚洲球员的俱乐部可报运动员19名。比赛当日上午的赛前联席会上,双方运动队必须确定参加当场比赛的含外籍球员(包括亚洲球员)在内的不超过12名运动员的名单, 并由双方教练员、技术代表签字确认。名单确认后原则上不得更改,确实因伤病原因需要更换的,必须在赛前20分钟提交由主教练和队医签字的书面申请并经技术代表同意后进行更改。

  报名时间:各参赛俱乐部必须在主办单位规定的时间内上报报名材料,并按联赛统一要求上报主场城市、比赛场馆和承办单位以及球队名称和标准简称等有关资料。

  所有报名材料必须用电脑打印并将电子文本上报竞赛部。报名资料包括:运动员姓名、号码、出生年月日、民族、身高、体重、位置等;球队报名表须加盖俱乐部和医务单位公章;教练员和运动员的数码照片(必须穿着联赛指定装备拍照,教练员可穿着正装);俱乐部、教练员、主力队员简介;俱乐部、赛区有关部门及负责人联络方式等。

  (二)比赛服装。每队至少须有深浅两种不同颜色、号码清晰的比赛服装,其中一套为主场(浅色)比赛服,另外一套为深色比赛服,客场比赛时应穿着深色比赛服。比赛服上印制信息必须符合《篮球规则》和《联赛官方手册》中的有关规定。

  队员号码可以选择0~55号,但双位数的号码每位数均不能超过5。队员号码一经确认并编入秩序册,不得更改。被替换的外籍球员使用过的号码,本赛季不得被新外籍球员再次使用。

  (三)报名参赛人员必须由俱乐部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赛季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各参赛单位报名时需同时上交保险单复印件。未办理保险的单位和人员,不能参加比赛。

  (四)国内球员参赛资格

  1、在中国篮球协会办理了2012年度注册手续并经过公示;注册时未满18周岁的,到18周岁生日时即可上场比赛(国家队正式队员不受此限制)。

  2、参加了中国篮协组织的CBA联赛注册运动员短期交流“摘牌”并办理了注册手续并经过公示。

  (五)外籍球员的选聘及参赛规定

  1、允许各参赛队注册两名外籍球员。上赛季第13-17名的球队可以额外注册一名亚洲球员(亚洲球员指代表该亚洲国家参加亚洲锦标赛、亚洲运动会的参赛队员,护照中标注的出生地必须为亚洲国家),该亚洲球员不占俱乐部原报名名额。亚洲球员办理注册手续依照篮球字〔2012〕353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2、外籍球员(包括亚洲球员)的选拔由俱乐部自主挑选,但俱乐部对2011—2012赛季最后注册本队的外籍球员拥有2012—2013赛季注册优先权。外籍球员参赛必须遵守中国法律以及国际篮联、亚篮联、中国篮球协会的有关规定。

  3、外籍球员注册时间:外籍球员必须签订符合中国篮协有关外籍球员注册管理规定的合同并将合同报中国篮协审核、盖章、备案。注册手续办理完毕并通过审核即可参加比赛,但必须保证全部注册手续最迟于比赛当日上午10点前通过审核(以中国篮协通知为准)并在赛前联席会上公布,否则不允许参加当日的比赛。

  4、在整个赛季期间各参赛队可以更换外籍球员(含亚洲球员)3人次,其中常规赛2人次,季后赛1人次。

  5、参加季后赛的俱乐部,注册的外籍球员人数不得少于常规赛外籍球员注册人数。

  6、联赛期间被更换掉的外籍球员不能在本赛季中代表其他运动队参赛。参加2012全国男子篮球联赛的外籍球员如注册参加本赛季CBA联赛,则不再允许其注册参加2013全国男子篮球联赛。

  7、外籍球员上场规定:实行2人4节6人次;与没有外籍球员的队伍(即全华班)比赛时执行2人4节5人次,最后一节只允许1名外籍球员上场,同时,亚洲球员等同外籍球员计算上场人次。

  注:亚洲球员使用办法等同国内球员;有资格注册并使用亚洲球员的运动队,如不注册亚洲球员,可增加1人次的外籍球员上场时间,即2人4节7人次。亚洲球员一旦完成注册,无论参赛与否,不得再使用2人4节7人次;已经使用过2人4节7人次的,赛季间不得再注册亚洲球员。

  (六)球队席:球队席总人数不得超过19人(摆放14把联赛统一定制的椅子),只有《联赛官方手册》编印在册的教练组成员和运动员方可在球队席就座。除因更换教练组成员和外籍球员外,凡未列入《联赛官方手册》的教练组和运动员以外的人员(含俱乐部管理人员),一律不允许坐在球队席。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获总冠军授予冠军奖杯;获前2名,分别授予金、银牌;其他奖项和奖励办法见《联赛官方手册》。

  八、技术代表和裁判员

  中国篮球协会选派技术代表和裁判员到赛区工作。有关工作要求参见《联赛官方手册》。

  九、其他

  (一)训练

  联赛期间,各队要坚持正常训练。各赛区要严格执行《联赛官方手册》中的有关规定,确保各运动队的训练场地、器材和训练时间。比赛日当天和前一天必须分别安排客队在比赛场地训练一次。中国篮球协会将委派专人对各队的训练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者,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二)赛前联席会

  比赛日当天上午10点整召开赛前联席会(新疆赛区11点召开)。

  参加人员:技术代表、比赛监督、赛区竞赛负责人、赛区安保负责人、记录台组长、双方运动队领队、教练员(特指主教练,外籍教练员要带翻译)、体育馆负责人。

  教练员如无特殊情况必须出席赛前联席会。遇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必须提前24小时向联赛办公室书面请假,得到批准后方可委托助理教练员参加。无故不出席或未经批准而擅自不参加联席会的教练员,当场比赛不得担任临场指挥工作。

  (三)技术统计工作

  各赛区由专人组成技术统计组,对本赛区的全部比赛进行统计,按《联赛官方手册中》的有关要求执行。

  (四)新闻发布会

  每场比赛结束后召开赛后新闻发布会,按《联赛官方手册》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每轮比赛报到时间按《联赛官方手册》有关规定执行。

  (六)兴奋剂检测

  主办单位将委托中国兴奋剂检测中心进行兴奋剂检测。凡兴奋剂检测呈阳性者,将按照《反兴奋剂条例》(国务院令第398号)和《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纪律处罚规定》中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本竞赛规程由中国篮球协会负责解释、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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