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篮球运动管理中心。
二、承办单位
各有关省市体育局或俱乐部。
三、竞赛日期及地点
A组赛(主客场)于2012年5月1日—7月26日
在各俱乐部选定并符合《2012年L联赛俱乐部准入标准及评估细则》(以下简称《评估细则》)规定的主场进行。A组赛结束后将举办公益比赛或活动。
B组赛于2012年8-9月举行两站(赛会制)比赛(具体时间地点待定)。
四、参赛单位
以下俱乐部须经过准入评估,符合《评估细则》要求后,方可参加A组赛的比赛:江苏同曦、广州六穗、东莞柏宁、广州自由人、四川金强、河北清泉、南京部队、香港、河南济源钢铁、黑龙江丰绅。
B组赛:A组赛9-10的俱乐部以及山西圣奥、湖北、山东威海新力、江苏国立雄狮、广西等。
五、竞赛办法
(一)A组赛(主客场)分为常规赛和季后赛。
1、常规赛:通过准入评估的10个俱乐部运动队进行主客场双循环比赛,排出名次。
2、季后赛:
(1)常规赛前8名进入季后赛,进行交叉淘汰赛(对阵如下图)
常规赛第1名───┐┌───常规赛第2名
├──┐┌──┤
常规赛第8名───┘│总决赛│└───常规赛第7名
├───┤
常规赛第4名───┐││┌───常规赛第3名
├──┘└──┤
常规赛第5名───┘└───常规赛第6名
(2)1/4决赛及半决赛均采用三战两胜制(1-2),总决赛采用五战三胜制(1-2-2),常规赛名次靠前的队多安排一个主场。
(二)组赛按上年度比赛成绩(新加入的俱乐部按注册时间的先后列序)进行排列,进行两站(赛会制)单循环比赛,计算总成绩并排出名次。
(三)名次排列办法及升降级
(1)按照中国篮协审定的2010年《篮球规则》中有关名次排列的办法执行。
(2)总决赛的胜队为冠军,负队为亚军;1/4决赛和半决赛的负队不再比赛,以常规赛名次排序,常规赛名次列前的队季后赛名次列前。
(3)A组赛常规赛获得第9、10名的队不再进行比赛,参加2012年L联赛B组赛。
(4)B组赛获得前4名的队将获得2013年L联赛A组赛的准入评估资格。
六、竞赛规则及特殊规定
(一)执行中国篮球协会审定的2010年《篮球规则》及国际篮联最新规则的解释。
(二)A组赛(主客场)特殊规定
1、采用4×12分钟,第二节和第三节之间休息10分钟。
2、一名队员发生了6次侵人犯规和或/技术犯规,必须离开比赛。
3、一节中某队已累计发生了5次犯规时,该队处于全队处罚状态。
4、比赛中,每队在第4节和每一决胜期的最后两分钟增加1次30秒短暂停。
5、比赛用球:使用中国篮球协会指定并提供的7号比赛用球。
七、参赛办法
(一)报名办法:每队报领队、医生、翻译(仅限A组赛)、教练员各1人、助理教练员2人(包括1名体能教练),国内运动员15名(不得少于10名)。A组赛、B组赛赛前一小时须确认10-12名队员参赛[国内球员不得少于10名(含10名)],确认后不得更换。
(二)运动员必须经医生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方能报名参赛。各队必须为运动员办理医疗和人身伤害险。报名时须交保险复印件。
(三)每队须配备至少两套不同颜色、符合规则要求的、号码清晰的比赛服装(由联赛赞助商提供)。
(四)国内球员参赛有关规定
1、国内球员必须是在中国篮协注册的球员。
2、原则上国内球员每场比赛上场时间不能超过40分钟。
(五)外籍球员引进及参赛规定
1、A组赛(主客场)各参赛队可以引进1名外籍球员(自行选择),外籍球员年龄须在30岁以下。
2、外籍球员完成在中国篮球协会的注册即可参赛。
3、被更换掉的外籍球员不能再代表其他球队参加本年度A组赛。
4、外籍球员上场人次不限。
5、B组赛不允许引进外籍球员。
八、运动员体能测试
测试项目、要求和标准按照篮球字[2012]25号《关于组织2011年L篮球队集训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九、技术代表和裁判员
中国篮协选派技术代表和裁判员到赛区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十、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A组赛(主客场)获得冠军的球队颁发奖杯;前3名的队颁发奖牌;还将评选体育道德风尚运动队、体育道德风尚运动员,优秀教练员、优秀裁判员,技术统计单项奖,最有价值球员(每周、常规赛、总决赛)、最佳新人、优秀赛区、优秀啦啦表演队、优秀赛场主持人(MC)、优秀推广俱乐部等奖项。具体评选奖励办法详见《联赛手册》。
(二)B组赛各赛区按照国家体育总局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办法”评选出“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员和裁判员,奖品由赛区提供。
十一、报名与报到
(一)各队将打印的报名表(并附电子照片)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参加A组赛的队于赛前4月10日前,参加B组赛的队于7月15日前报篮球运动管理中心竞赛部。
报名材料(光盘)含:
1、报名表(附后)须打印,并加盖公章。
2、运动队集体彩照、个人两寸照片、球队简介、主力队员、教练员简介。
(二)A组赛(主客场)、B组赛运动队报到时间实行前二后一制。
(三)A组赛运动队伙食费自理,赛区接待18人住宿(具体参见《联赛手册》),B组赛,赛区接待16人,超编人员费用自理。
(四)凡经各单位确认并列入本规程的参赛单位,不得随意撤回或不参加比赛。如因特殊情况不参加比赛的,必须在赛前一个月报主办单位批准。未经批准不参赛的单位,将给予停赛1年的处罚。
(五)参加本次比赛的全体参赛人员都必须由球队所在单位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各单位在报名时递交保险单据复印件。
(六)A组赛报名表一旦编入联赛手册不得更改。
十二、其他
(一)训练
1、A组赛(主客场)期间各队要保证每天正常合理的训练。各赛区要严格执行《全国篮球竞赛管理办法》和《联赛手册》中的有关规定,确保各运动队的训练场地、设备(身体训练设施)和训练时间。比赛当天和赛前1天需安排客队在比赛场馆训练。主办单位将委派专人对各队的训练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者,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B组赛期间各队要保证每天正常的训练(赛前或轮空球队应安排体育馆2小时训练、赛中每队体育馆1小时训练)。
(二)技术统计
A组赛(主客场)各赛区须使用主办单位统一规定的技术统计软件对本赛区的全部比赛进行技术统计,技术统计负责人须经主办单位培训合格的人员。
B组赛在比赛结束后一周内,赛区须将秩序册、成绩册、技术统计和赛区工作总结等材料(均要求用A4纸打印)汇总报国家体育总局竞技体育司竞赛处和篮球运动管理中心竞赛部。
技术统计每场比赛结束后及时送交运动队和新闻单位,并向主办单位网站(WWW.CBA.GOV.CN)传输成绩和技术统计数据。
(三)新闻发布会
A组赛(主客场)每场比赛结束后召开新闻发布会,按《联赛手册》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兴奋剂检测
主办单位将委托中国兴奋剂检测中心进行兴奋剂检测。凡兴奋剂检测呈阳性者,将按照《反兴奋剂条例》(国务院令第398号)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由国家体育总局篮球运动管理中心负责解释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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