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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协"补丁"解放易建联 若球员违规或被追究法律责任

2011-10-18 10:48:39 作者:我乐NBA 来源:我乐NBA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本报讯 (记者田欣欣)由于此前受到A自由球员不得中途离开CBA打球的规定,中国篮协昨日正式出台一个补充规定,这条规定指出,A自由球员的界定,指的是经A官方确认的,参加2010-2011赛季A联...

  本报讯 (记者田欣欣)由于此前受到A自由球员不得中途离开CBA打球的规定,中国篮协昨日正式出台一个补充规定,这条规定指出,A自由球员的界定,指的是经A官方确认的,参加2010-2011赛季A联赛,且在结束后与任何一个A俱乐部没有需要继续履行的工作合同的非中国籍球员。这样一来,易建联将不受到任何限制,他在A停摆结束,并得到一份合同后,可以随时离开CBA,参加A联赛。

  中国篮协的这条补充规定完全可以定义为“易建联条款”,因为除了易建联,没有任何球员对这条规定适用。另外,中国篮协在对于中途更换外援(A自由球员)方面也进行了进一步的解释:俱乐部提交更换A自由球员的书面申请;无论因何种理由更换,被更换的A自由球员必须提交本人签字的书面承诺(原件),承诺在本球队参加的本赛季全部比赛结束前不参加其他任何国家和地区的篮球联赛或比赛。此承诺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部门进行法律公证。其中,因伤病申请更换的,须由CBA联赛官方指定权威医疗机构和医生出具该球员伤病诊断鉴定。

  中国篮协还指出,A自由球员被更换以后,该球员如果违反自己的承诺,在原俱乐部球队本赛季联赛全部比赛结束前,参加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篮球联赛或比赛,中国篮协和俱乐部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力,并将视具体情况考虑将该球员提交的承诺书发至其服役的联赛主办方和所在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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